仲裁員對最低起薪做出不利裁定
仲裁員裁定,酒店業可以向在過去 24 個月中沒有工作過 12 個月,然後重返新工作的工會工人支付最低起薪
仲裁主席辦公室最近駁回了一項工會的主張。工會主張禁止酒店對因疫情而無法工作會員在重返工作崗位時重新定義工資的標準。
相關事宜
我們工會在紐約市的主合約:《全行業協議 (IWA)》中規定新員工入職前兩年按合約薪資標準的 75% 開始,第三年和第四年按合約薪資標準的 85% 開始。 這種已有數十年歷史的條例有一個例外:所有會員,在新物業就職之前的24個月內,在固定一間工會物業中連續工作12個月的情況下,新物業需要支付100%的薪資。
儘管我們的會員在整場疫情期間保留了召回權,但在過去幾年中,由於酒店關閉和 COVID-19 疫情導致的長期裁員的情況,許多工會工人沒有返回工作的機會,被迫尋找新的工會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工會業務代表一直主張這類工會工人的薪資應該按 100% 支付,而不是 75%。儘管他們在返回行業之前的過去 24 個月中有沒有連續12 個月的工作紀錄。 我們的立場是,許多受影響的成員在關鍵的 24 個月期間仍然擁有召回權(因此也擁有就業權)。 此外,我們認為,在疫情期間事業的會員不應該受到影響,因疫情而失業的會員自身沒有過錯。
但酒店業拒絕了,堅稱根據合約 IWA 第 6 (C)(1) 條賦予他們能夠以 75% 的起薪率僱用工會工人的權利。 於是,工會將此案提交仲裁庭。
對於不熟悉仲裁的會員來說,這是我們合約中解決與酒店和賭場行業的糾紛和不滿的強大機制。 當業務代理無法解決問題時,我們的律師可以將案件提交仲裁,仲裁員(一位熟悉我們的合約、法律和我們成員所做工作的中立法律專家)將發出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
仲裁員作出有利於酒店管理層的裁決
經過工會和酒店業律師數月的陳述和辯論後,仲裁員於 2023 年 8 月 23 日做出了裁決。 他拒絕了工會的論點。 具體來說,仲裁員裁定合約條款是明確的,並且在幾十年來沒有受到質疑。
工會認為當會員在疫情期間因非自身過錯而失業時,要求會員嚴格遵守合約條款是不公平的。 仲裁員駁回了工會的這一論點。他指出,仲裁員拒絕了“酒店業幾乎相同的說法,酒店業認為,由於疫情而歇業的酒店在當時要求支付數十億美元的遣散費是不公平的, 由於觸發其義務超出了他們的控制範圍,並且當事方在談判遣散費條款時並未預見此情況。”
招聘執行辦公室的優先權
雖然我們的工會對結果感到失望,但有一種方法可以幫助受影響的工會工人恢復較高的薪資水平。
正如仲裁員所說,合約是明確的,而且是雙向的。 如果您在過去 24 個月中已在 IWA 酒店的工會職位上工作了 12 個月,您能夠在新的工會崗位以 100% 的薪資受雇。 因此,當工會工人在目前的工會職位工作滿一年時,他們可以申請新的工會工作並開始獲得 100% 的收入(無需再工作四年)。
工會的招聘執行辦公室將優先考慮那些來自結業的物業或部門,並在疫情期間從事新工會職位並薪資為 75% 的話,如果您有興趣面試新工作,可以致電 (212) 245-8100 聯絡 HEO 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