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的合同保護條例:全行業協議(IWA)

這是我們工會總合同中的一小部分合同保護的摘要,該協議的名稱是“全行業協議”(也稱為“ IWA”)。IWA涵蓋了紐約市約28,000名酒店員工,被認為是全球酒店員工裡最好的合同。

健康和安全:

問:我的雇主是否必須向我提供個人防護設備(PPE)?

答:根據合同的第69條“安全與健康”,您的雇主必須給您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雇主有責任向員工提供用品和個人防護設備(PPE),費用由雇主承擔。 這些合同權利遠遠超出了法律對雇主的要求。

《冠狀病毒安全協議》要求雇主在整個酒店(包括酒店內部)提供適當的面部遮蓋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站、EPA批准的抗菌肥皂、並在客人與員工直接接觸的工作點安裝物理屏障。根據該協議,酒店還必須讓客人戴口罩並加強實施社交距離。

並非每個酒店都簽署了新的安全協議。如要查閱您的酒店是否已簽署,請單擊此處

問:如果我認為自己的工作不安全,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擁有的唯一法律保護是聯邦法律(例如,聯邦職業安全與健康法),則除非冒著迫在眉睫的危險,否則您拒絕從事不安全的工作將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即使如此,強制執行這項聯邦的法律權利是緩慢而又不可靠的。但是,我們的工會合同為您提供了更強大的法律權利。如果您認為自己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條件不安全,則應立即與您的工會代表聯繫,或致電(212)245-8100,選項1和您的業務代表聯繫。如果您無法聯繫工會代表,並被強行執行您合理認為會危害您的健康或安全的工作,那麼您有權根據合同拒絕。當然,如果您的拒絕後來被決定是不合理的,您可以受到紀律處分,但是管理層對這個問題沒有最終決定權。公正的仲裁員(在公正的聆訊中聽取雙方意見)才有最終決定權。

問:在冠狀病毒爆發期間,工會是否已協商出額外的保護措施?

答:工會領導和員工一直在逐家公司談判冠狀病毒特定的健康和安全協議。該協議中包含的一些保護措施包括:

一、通過要求採取一系列額外的安全措施,防止工人和客人感染病毒;

二、通過建立測試保護防止有可能發生的疫情爆發; 和

三、 為感染COVID-19的工人提供額外的帶薪休假,這樣他們就不必擔心在康復期間的生計問題。

您可以點擊此處轉到協議摘要的網頁、已簽署該協議的酒店列表、以及協議的英文原本。

    裁員保護和召回權:

    問:在臨時裁員之前我可以提前多長時間收到通知?

    答:工會正在密切監視裁員,以確保按照合同正確進行裁員。根據合同,管理層需要事先提交裁員書面通知。這意味著,在臨時裁員之前,管理層必須給予工會5天的書面通知,並且管理層在任何一個月內不能對同一個員工裁員3次以上。

    問:裁員期間還有哪些其他保護措施?

    答:IWA實施了許多保護措施,以防止和/或限制管理層在裁員時以削減員工的利益來降低成本。您的工作時間不僅影響您的賺錢的機會,還會影響您獲取的醫療保險的資格和退休金的積分。

    • 如果裁員或受影響的部門中的員工處於減薪工作週,則管理層不能執行該部門中員工的任何工作。如果管理層這樣做,則違反合同,員工有權獲得補償,並且通常會因雇主故意違反合同而支付違約賠償金。
    • 管理層不能安排與被解僱的僱員同樣類別的加班時間。而如果管理層這樣做,則違反合同,員工同樣有權獲得補償,並且通常會因雇主故意違反合同而支付違約賠償金。
    • 如果有客房服務員正被裁員,則管理層無法出售額外的房間,直到首先為下崗員工提供工作。沒有這種保護,管理層可能會向某人支付少許額外的費用(例如一兩個小時的加班費),而不是給下崗的工人提供一整天的工作。關於補償和違約賠償金也同上。
    • 如果導致裁員,管理層不能分配任何組合工作。
    • 裁員時,額外僱員不能工作。例如,如果某個房間服務員在晚上被解僱,那麼額外的房間服務員將在早上無法上班。管理層不必將額外僱員的裁員通知我們,他們也不會收到五天/三天的召回通知。這就是為什麼額外僱員會獲得1.25倍的時薪的原因(除非他們收到了整週工作的時間表通知,並獲得了整週的工作),因為他們沒有與常規時間表相同的權限。當管理層違反此規定時,員工有權獲得補償,也很可能會支付違約賠償金。

    問:在冠狀病毒大流行結束後,酒店開始有生意時,我會被召回去工作嗎?

    答:雖然沒有人知道我們何時以及如何恢復正常生活,但您可以放心,您擁有IWA的“召回權”。這意味著,如果您被解雇了,一旦您的工作再次被需要,酒店必須以年資高低的順序召您回工作,而不是由於特殊待遇或優待。

    問:如果我的雇主在我感到安全之前召我回工作,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的雇主已經簽署了《冠狀病毒安全協議》,那麼您可以使用一年中剩餘的任何病假、事假、節日來帶薪休假。這可能是由於與冠狀病毒危機有關的任何原因,包括如果您認為上班的旅途不安全。您允許申請無薪假期,而且這是被保護的。查閱已簽署協議的酒店的列表,請單擊此處

    如果您的雇主尚未簽署協議協議,並且您認為上班並不安全,請致電您的業務代表 212-245-8100,然後按選項1。

    問:如果我被要求回去上班少於一周的工作時間,我是否可以獲得兼職的附加工資?

    答:是的,如果這些工人可以在一個完整的工作週內工作,但其日程安排減少到少於一個完整的工作週,那麼必須向HTC代表的這些工人支付兼職附加工資。

    兼職附加工資是您小時工資率的1.25倍,在一開始的17.5小時(如果員工每週工作35個小時)或20小時(如果員工每週工作40個小時)支付。

    問:如果我被召回去工作,然後管理層再次解僱我,會發生什麼情況?

    答:如果被召回工作的工人立即被再次裁員,管理層必須至少提前3日書面通知工會第二次裁員。實際上,這意味著他們必須在第二次裁員的3天前發出通知,或者給予召回員工3天之內提供更多工作。

    有例外的情況是,分類中有10%或10%以上的員工計劃在同一輪班工作,在輪班前不到12小時通知員工。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在召回某人上班時,管理層只需要提前2日而不是3日就第二次裁員發出書面通知,以替補臨時請假的員工。

    問:為什麼比我低資歷的代表仍在工作,而我被解雇了?

    答:代表們在合同下享有額外的保護。這些保護措施之一是,代表是臨時裁員期間最後被裁員的工人。這樣做的原因是,在裁員期間,他們就是工會的眼睛和耳朵,確保合同的執行。臨時裁員期間觸發了合同中的許多重要規定,絕對有必要讓代表工會的基層人員留守崗位確保合同能夠執行。我們需要那裡的代表來確保,例如,管理層沒有進行僱員的工作,並且必須按資歷順序將人們召回。在舉行諮詢代表公投時,我們已說明這項機制。

    問:我可以不根據合同規定申請工人代表公投嗎?

    答:當然不可以。在裁員期間工會不舉行代表公投。

    問:如果在我被裁員的期間有資歷比我低的員工正在工作,我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不是優先被安排工作,則有可能是違反合同的,您應致電(212)245-8100,接通後按選項1與業務代表聯繫。

    10 問:是否有臨時工作?

    答:目前,該行業存在廣泛的裁員,並且在通過工會找到工作的機會非常少。如果您有興趣登記找工作,請致電:(212)245-8100,然後選擇選項5到轉達招聘執行辦公室。給我們留言,其中包含您的全名,聯繫您的電話號碼以及您的社會安全卡號的後四位數。

    酒店出售和關閉:

    問:如果我的酒店被出售或更換管理公司,我的工作將會怎樣?

    答:如果酒店出售或更換管理公司,IWA建立了最強最有力的保護措施。在這種情況下,美國沒有比HTC代表的酒店工人受到更好的保護。

    IWA第59條,繼承人和轉讓人,要求到,如果財產要在新所有者或管理公司下繼續作為酒店經營,則員工應保留其職位,工會代表,資歷,召回權,工作條件,工資,和福利。換句話說,唯一的重大變化是誰將在一週結束時簽署您的薪水支票。

    如果您的酒店或部門要永久關閉或轉為公寓的用途,第52條,遣散費,要求雇主給您和您工會代表的同事補償,每為酒店服務一年就可以獲得4天的補償薪水。也有額外的120天醫療保健,並且您擁有“召回權”(即,如果或在酒店重新開放時,按照資歷順序被召回工作的權利)。

    很遺憾,沒有任何工會合同可以要求酒店的所有者堅持運營。如果您的酒店倒閉了根據第21條(僱用)的規定,您有權在工會的僱用執行辦公室(Hiring Enforcement Office)進行註冊。

    帶薪休假:

    1 問:我可以利用假期、病假和個人假期來賺取額外的收入嗎?

    答:如果您的雇主已經簽署了《冠狀病毒安全協議》,您有權基於與冠狀病毒危機相關的任何原因申請您未使用的假期、病假或個人假期以及本年度所剩餘的所有帶薪節日用於帶薪休假。請注意,如果您決定申請帶薪休假,這將會影響您的紐約和新澤西州的失業金領取。您允許申請無薪假期,而且這是被保護的。

    並非每個酒店都簽署了新的安全協議。如要查閱您的酒店是否已簽署,請單擊此處

    有關IWA合同中帶薪休假福利的摘要,請閱讀以下內容:

    • 個人假:全職的正式僱員可獲得3天帶薪個人假期。 (要符合享用個人假期,您必須為其雇主工作至少60天)對於有定期安排工作的兼職員工,個人假期的天數需按比例分配根據其工作時間分配。
    • 年假: 您帶薪年假的長短取決於您為其雇主連續工作的年數。根據IWA合同,年假安排如下:
        • 一(1)年但少於兩(2)年:1週年假
        • 兩(2)年,但少於五(5)年:2週年假
        • 五(5)年但少於七(7)年:12天年假
        • 七(7)年但少於十五(15)年:3週年假
        • 十五(15)年但少於二十(20)年:4週年假
        • 二十(20)年或以上:5週年假
    • 病假:如一名在同一間物業連續工作至少一年的,兼被IWA合同覆蓋的工人,每年會得到8天病假。每年最多累積未使用病假天數最多為15天,這15天是可以留到來年使用的。
    • 節日: IWA合同規定九(9)個帶薪節日假期。如果您的酒店已簽署《冠狀病毒安全協議》,則您可以選擇提前把本年的節日拿來休假,您有權申請在本年度剩餘的所有帶薪節日假期。如果您的酒店尚未簽署協議,則您有權在被解僱之日起20天內獲得所有節日假期的薪水(前提是您沒有從HTC合同所涵蓋的第二份工作中獲得節日假期的薪水)